- 通渭县 (2021)5号、(2021)6号宗地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通自然资源告字[20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通渭县人民政府批准,通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工作委托甘肃信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名称 | 宗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 条件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保证金缴纳子账号 | 起始价 (元/㎡)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通渭县(2021) 5号 | 位于通渭县碧玉镇碧玉村,四址:北邻S207线,南邻河流,西邻空地,东邻排洪沟. | 1990 | 零售 商业 用地 | 现状 供地 | 40年 | ≤0.17 | ≤12%
|
| 53 | 101932000287070057238 | 268.38 | 6200321BA0523 |
合2.99亩 |
通渭县(2021) 6号 | 位于通渭县什川镇盘龙村、吴家湾村,四址:北邻农路,南邻208省道,西邻林地,东邻荒坡。 | 1787 | 零售 商业 用地 | 现状 供地 | 40年 | ≤0.15 | ≤23.95% | ≥23.85% | 42 | 101932000287070057237 | 237.99 | 6200321BA0524 |
合2.68亩 |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未按期开竣工等及其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现场踏勘,于2021年12月2日14:30时现场提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所需表格从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ingxi.gov.cn/)下载。以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6时;以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16时。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及出让文件的获取
1、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获取出让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日16时。
2、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获取出让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16时。
3、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4、获取方法:网上免费获取。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竞买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和自然人,报名前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成交后竞得人需办理CA 数字证书等相关手续。
六、出让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未达到三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日15时。
拍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一)开标厅。
2、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3日15时。
摘牌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时。
摘牌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二)开标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土地为商服用地,具体实施项目为加油站,竞买人须按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渭县碧玉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批复》《关于通渭县什川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批复》拟定的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2、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932-5970067
代理机构: 甘肃信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15101324958
罗经理 18919199506
十、保证金缴纳账户及须知:
账户名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行 号:313829000411
1、竞买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提交时一个标的对应一个保证金子账号,请竞买人对号入账。竞买保证金缴纳必须与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帐号一致。
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自然人必须与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他人名义缴纳。
3、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出让公告中提供的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竞买人需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业务管理”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条件后,方可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4、退还保证金时,由拍卖机构提供竞买人花名册(加盖拍卖机构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信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