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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4月份交易活动现场从业行为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从工作业绩、服务对象评价和不良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4月份,各招标代理机构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为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挥了应有作用。但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标现场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工作证、组织开标时操作失误导致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提交“评委抽取申请”、 提交的中标通知书签章与公司不一致、中标公告中标价单位选择错误,导致中标通知书生成错误、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时粗糙差错较多、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填写不全等问题,现将在交易活动现场发生不良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通报如下:

甘肃福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宏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鑫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文之珲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大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鸿茂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兴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定西市安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希望被通报的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规范从业行为。不断提升专业水平,进一步发挥桥梁作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秩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