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10-09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及其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进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的机构,结合服务对象评价、不良行为记录等开展综合考评,现将9月份2起代理机构交易活动现场不良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1.甘肃硕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预约开标场地,导致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准备开标时,系统中没有开标时间及开标场地等所有相关信息。
2.甘肃耀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分别在两个开标厅预约了两个项目,但开标时只到场一位开标人员,导致其中一个项目无法在法定时间开标。
上述不良行为充分暴露出相关代理机构责任意识淡薄、业务不熟练、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恪守职业操守、提升服务质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