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西县][公开招标][监理]陇西县辽西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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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辽西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陇西县辽西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陇发改发〔2026〕1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茂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陇西县辽西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本次共修复河道生态长度12.09千米,涉及桩号为K0+105至K11+30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2.1生态强化拦滤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生态强化拦滤设施建设工程17.83千米,其中左岸9.92千米,右岸7.91千米。
2.2.2河滩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河滩地面积为16.25公顷,植被种植16.25公顷。
2.2.3采砂坑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采砂坑2处,1#采砂坑修复面积0.79公顷,2#采砂坑修复面积0.37公顷,合计修复面积1.16公顷,植被种植1.16公顷。
2.2.4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新建林地缓冲带0.84公顷,植被种植0.84公顷。
2.3 建设地点:陇西县文峰镇和巩昌镇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5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2.5 招标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及1个监理标段。
2.7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无在岗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3.3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1项(含1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
3.4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6日,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
5.3 获取方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2在评标评审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13楼
联系人:陈斌
电 话:1829306060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茂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陇西路21号合益大厦15层1505室
联系人:罗雄
电 话:13309327717
行业主管部门: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电 话:0932-822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