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4-20 阅读次数:】
2022年第一季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从工作业绩、服务对象评价和不良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第一季度,各招标代理机构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为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挥了应有作用。甘肃鸿茂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甘肃蓄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工作中沟通顺畅,服务对象评价好,熟练掌握新系统操作流程,招标文件编制格式合规内容详实,积极主动配合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对以上3家代理机构予以通报表扬。
同时,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工作证、组织开标时操作失误导致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时粗糙差错较多、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填写不全等问题,现将第一季度在交易活动现场发生不良行为的招标代理公司通报如下:
甘肃集天招标有限公司、甘肃中百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凯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盘古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锦晟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建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德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锦隆泽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招标代理机构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规范交易活动做出更大的努力。被通报的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规范从业行为。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提升专业水平,进一步发挥桥梁作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秩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