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6-10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从工作业绩、服务对象评价和不良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5月份,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为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挥了应有作用。但部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主要表现为:在开标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在招标公告中多次出现错别字造成项目回退;编制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严谨、差错较多;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提交“评委抽取申请”,导致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现将在交易活动现场有不良行为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通报如下: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甘肃中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图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定西恒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文之珲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恒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希望被通报的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规范从业行为。不断提升专业水平,进一步发挥桥梁作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秩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