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1-01 阅读次数:】
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中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在现有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流程中新增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订功能,并于2022年10月完成合同电子化签订功能部署。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活动全流程电子化。现将政府采购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11月1日起,所有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草拟合同,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依次推送给采购人及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后,在线签章,完成合同在线签订。
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其作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格式要求,将合同编号、合同名称、项目名称、合同主体、合同主要信息、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公告日期等信息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同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告并上传签订合同扫描件至附件信息内。
5.对不按要求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未按规定公开合同公告的,我中心将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考评办法(试行)》规定进行见证记录。
特此通知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日